生命讀經 專題交通(6)

 

今天我們要跟大家來聊一聊,一個生活上常常遇到的問題

有些時候弟兄姊妹都會問一個問題,就是這一件事可不可以做,這個工作可不可以做,這個問題的背後牽引著我們對信仰的認識,我們的信仰體系,我們的價值觀

我們應該問的是這件事我為什麼要去做?我去做之後會帶來什麼樣的景況,是神喜悅的嗎?是可以造就別人嗎?或者自己可以得著真正的益處呢?

有時候一件事情是他可以做但是你是不可以做,因為這裡面的屬靈光景不同,認識不同

比如說我們有時候面臨一些工作上面的一個轉換,有人問說這個業務工作我可以做嗎?

重點不在那是一個業務工作,而是在裡面你是什麼樣的心,有些人的心是極其的軟弱,他是上班與下班分不清楚,也不能夠分開,他可能因為這個工作犧牲了家庭,犧牲了信仰,出賣了長子的名份

如果是這樣的景況對這一類型的人這個工作他就不能做,如果他有一個分別,能夠知道有一個界線,能夠節制,並知道這個工作背後是為神的緣故,那他當然可以做

哥林多前書: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大家要明白,哥林多教會是一個很混亂的教會,嚴格的說來當代的教會沒有一個比他更嚴重,這裡面有十大問題,有淫亂的問題,有結黨的問題,甚至在愛宴的擘餅中都會帶來審判,還有恩賜濫用的等等問題

但保羅在這個教會中的引導,卻沒有用律法來禁止他們,反倒是告訴他們一個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所以這一句話說出了一個生活的原則,不是那件事本身的問題,是我們心的問題,我們的心如何?我們的行動跟我們的說話都會顯明出來,一個真正在基督裡自由的人是不會被框框條條的東西給套住

一個人心中有神,有神的性情,自然的他在他所選擇的道路上,會以神為中心

這裡是有幾個層次的問題,我們可以好好的來思想

第一種狀況是,人所選擇的,所做的是神不喜悅的,是使人受虧損的,甚至是走在法律的邊緣,甚至是犯罪的事,這一類型的事,如果一個聖徒還問可不可以做,那麼就證明了他裡面屬靈的光景是極其黑暗的,並沒有真正聖靈在他裡面說話與引導

第二類型的事,當他所選擇的事,所選擇的道路,雖然沒有罪的元素,沒有一些實際虧損的狀況,也沒有使神不喜悅的景況

但是我們要問,雖然在時空中並沒有所謂的虧損,但是如果這件事情,它有永恆的價值嗎?能夠真正帶進永遠嗎?如果沒有是不是我們更應該謹慎與尋求呢?

第三個景況是他所揀選的,所要做的,就是跟神的心意是一致的,是將神的性情顯明出來,他帶來永遠的益處,他帶來屬靈的造就

所以在新約中,神給聖徒們有極大的權柄,我們可以自由的生活,自由的揀選,但不論是哪件事真正可以帶來榮耀神嗎?這是我們可以好好思想的

另外在這裡提到的,他說我總不受他的挾制,什麼是挾制呢?就是你不能不,有些東西一旦人上癮了就很難斷開,就被它給捆鎖住,比如說抽煙,比如說滑手機

當一個人不論做哪件事落在了不能不的景況,就是被挾制了

最後我們大家來思想

加拉太書: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願意我們所有人所選擇的道路,所做的事情,都能夠真正的榮神益人,都活在基督裡的自由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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