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八5-11

 

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五節-第十一節

約翰福音:8:5 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約翰福音: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翰福音: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約翰福音: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翰福音: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翰福音: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翰福音:8:11 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是摩西在律法上吩咐的,這是多麼合理的一句話

如果人在律法之下,就當按著律法而行,這沒有什麼不對,律法講得就是對錯,講得就是公平,做不對了就處罰,做對了就獎賞

我們從小到大,都活在無形的跟有形的律法要求中

比如在馬可福音第五章,提到有一個在格拉森被鬼附的人,沒有人能幫助他,釋放他,最後就用手銬腳鐐,把他困住,然後把他丟在墳塋裡,讓他自生自滅

人的裡面如果只有律法,都是殘酷無情的

我們雖然常常提醒,不要依靠人的愛,依靠人的溫暖,免得我們以後失望更大

但我們應該給人溫暖,給人愛,讓人在黑暗中仍有一道曙光

摩西的律法是這樣吩咐,很多事情是這樣規定,是這樣的制度,但我們的心呢?我們的態度呢?

我們是怎麼蒙恩的呢?

如果按著摩西的律法而行,他們就這樣行,就可以了

根本就不需要把人帶到主這裡來,也不需要問該把他怎麼樣

既然律法有規定了,那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並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我跟大家說,如果今天一個人是以行律法為本,那就要徹底一點

遵守全律法不能選擇性的遵行,也不能兩套標準

而且要記住,如果犯了其中一條,就是犯了全部的律法

在主還未來以前,我們所有人都是活在律法之下

但今天主已經來了,救恩已進完全了

主是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真理讓我們知道神喜悅的是什麼事

恩典讓我們有力量去做神喜悅的事

這叫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不再是冰冰冷冷的律法

而主既然來了,今天我們所有人都應該活在恩典之中

大家再想看看,律法的原則,就是拘禁,就是出石

真正用石頭打她的,就是律法的吩咐,如果活在舊約的條例下,活在宗教裡面,我們沒有第二種選項,所有人都應該如此

但律法因人軟弱有所不能行,主已經來了,主要把人從律法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加拉太書:4: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4: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拉太書: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大家要知道,兒子的靈是釋放的靈,是赦免的靈

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活在生命樹的供應裡,而不是活在善惡樹的控告裡

最後大家可以想看看,如果今天一個犯了必死的罪,這樣的人被帶到我們面前,而大家也希望從你得著一個答案,我們會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