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五25

 

約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五節

約翰福音:5: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在神的眼中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已經死掉的人,以及即將進入死亡的人

第二種是已經活著的人,並且會持續豐豐盛盛的活到永遠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已經將復活的事解釋的非常的清楚

所有在首先的亞當的人,不論有多好全部都是死

所有在末後的亞當,就是基督裡面的人,不論有多爛都是活

因為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都不是我們怎樣,乃是在舊亞當裡的就是死,這就是他的結局

而在基督裡的就是活,他的結局就是榮耀的,這中間的一線之隔就是信心,就是接受

而在二十五節這邊提到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

我們要確實知道,復活的生命不是等待將來才顯出,是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那麼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已經是聽見又活過來的人呢?

我們從主曾經叫三個人活過來這件事,我們可以來揣摩,可以從這裡面得著啟示

第一個是拉撒路的復活,是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在他身上活過來的憑據,就是解開讓他走,不論他身上綁了什麼東西,是有形的律法或無形的律法,全部都要解開

身上包著繃帶的人是不能夠用走的,而他既然活過來了,就再也不需要這些東西,讓他走,他是有生命力,他是能走神的道路,他不是要爛在墳墓裡的人

所以一個活過來的人,他會走神的道路,他會聚會,他會行動,他會知道自己在信什麼,要走向哪裡,在他裡面是有這樣的光景跟榮耀

第二個主叫她活過來的是睚魯的女兒,是在馬可福音第五章,主特別吩咐了給她東西吃

以前我總在想,她有那麼餓嗎?一活過來,第一件事情竟然是要吃,後來我才明白,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吃才能夠延續生命,吃讓人知道她身上是活過來的

所以活過來的人,第二個特質,他會吃喝主,他能領受神的話語,他會渴慕,他會想要,而且是很本能的

嬰孩餓了就會哭,大人餓了就會想吃,他在持續的吃喝中,長出了基督的身量

第三個是在路加福音的第七章,拿因城寡婦的兒子,這個少年人活過來時是坐著並且說話

聖經並沒有記錄他說了什麼話,但不管他說了什麼話都能榮耀神,因為他是活過來的人

而只有復活的人能夠持續為主說話

而這三件事情正發生在神兒女身上,我們會走路,會領受神的話,並且能夠為神說話,這就是所有人活過來的憑據

盼望我們所有人都持續的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聽見的人就要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