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三18

 

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八節

約翰福音: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今天我們要專心的來思想,神獨生子的名

首先我們要明白,神是不需要名字的,因為只有一位神

而神的名字叫做自有,永有,自有,永有這個名字不像名字,他像是啟示,讓人能夠認識神裡面的全能跟全知,還有祂的永恆性,而神獨生子的名跟神也是拆不開的

以賽亞書: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我們從這一節經文中就可以看見,父的名在子的裡面,而子的名也在父的裡面,神的名字是因人的需要而有的,不只是給人一個對神的稱呼,更是要讓人進入一個靈裡面的實際

比如說

啟示錄:19:16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從這一句經文,我們就可以知道,主是唯一的王,也是唯一的主

比如說主的名稱為以馬內利,祂就啟示要讓我們明白祂是與我們隨時同在的

因為神是無限的,而人是極其有限的,所以神必需用我們能夠認識理解的方式來帶領我們,來啟示我們

所以神的每一個名字,都是因為人的需要而有的,而這些名字的背後都應該要有一個屬靈的事實,實際的進入這名字的啟示中,不是一個口號,也不是宣告

而是在這些名字中看見神真實的作為,得著神真實的帶領跟賜福

約翰福音: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我們禱告要奉主的名

大家想,奉主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這是何等大的權柄

但實際的狀況是我們就算奉了主的名向父要,也不一定每一次都有

我們要明白,名字就是一個人的記號與代表

奉主的名是要在主裡面與祂心意相通與祂生命聯合,是在祂的裡面,有這樣屬靈的確實,才會有這屬靈的權柄,這樣的祈求,才會帶出能力

我們要曉得,禱告不是外面的聲音與一個動作,而是他裡面實際的屬靈光景

更白話一點,如果一個人裡面是小孩子的光景,是屬乎血氣的,是充滿私心與慾望的

甚至他的禱告內容違背了神的性情,這樣的景況怎麼可能搖動神的手,怎麼可能能夠奉主的名成就他想要的事

大家要明白,這句奉主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為前提

這一章是講葡萄樹,是講生命的聯合,是講人活在神的裡面

而這一節經文的後面,更說到這樣的聖徒他是不屬乎世界的,他裡面是有一個真實的景況,是活在主的名裡

願我們所有的人,不只是認識主的名,更進到這名裡面,是的祂的名就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