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13-22潔淨聖殿(5)

 

約翰福音第二章13~22節
潔淨聖殿 第五講

約翰福音:2: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約翰福音:2:14 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

約翰福音:2:15 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約翰福音:2: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約翰福音:2: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約翰福音:2: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約翰福音:2: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約翰福音:2: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約翰福音:2: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約翰福音:2:22 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馬可福音:11:17 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我們知道,只要有買賣就有價差,只要有兌換銀錢就有匯差,會把教會弄成買賣,最後導致變成賊窩,一定是當時候有那個實際的需要

甚至有很多美好的理由,但是要小心,因為魔鬼就藏在細節裡

大家再回頭想,聖殿中買賣的景況,聖殿中既然發出了這些執照,那跟有後面導致的官商勾結的一種景況

彼得說這些執照是祭司發的,所有在其中買賣的都必需繳上一些某部份的稅

而群眾從外面帶來的牲畜,既然是由祭司把關來查驗,那就很容易發生一件事情,對你牽來的牛,羊或者鴿子嚴格的把關,甚至只要有一點點雜毛就將牠打掉,然後告訴你哪個地方可以買,可以賣,這樣就能增加聖殿的收入

大家想,執照是祭司發的,查驗是祭司做的,制度是祭司定的,而底下的這一群經營者,大家變成了一個利益共通體,那不叫賊窩,那叫什麼呢?

大家想如果有一個人辛辛苦苦的養了一頭牛,也願意千里迢迢的牽到殿裡面來獻祭,這一切的過程中都有可能遭受了百般的刁難,因為你自己帶來的,自己付上代價的,他賺不到錢,中間就可以幫你打掉,或者到最後一關,祭司的把關中就可以將牠打掉,然後你就必需賤價的賣掉,然後在高價的買殿中的牛,羊這一來就有更多的利潤,所以教會中都要盡量的避開這些試探與危險

那麼教會中就立刻面臨了一個現實問題,可以開才藝班嗎?聖徒之間可以買賣嗎?可以辦慈善機構或者托兒所嗎?

這裡面有很多的角度,我們要去思想,教會用才藝,用活動,用課程來吸引人,來接觸福音朋友,也許會有少數人在過程中蒙恩得救,但更大部份的人,只是想要獲取他所需要的,一旦他得著了,他就離開了

教會既然有這麼多的時間,力量,金錢做這些事,那為什麼不願意好好的尋求禱告或者走出去傳福音

大家要知道,錯誤的方式吸引人,就會帶來錯誤的結果,人都是很現實的

一句相當嚴厲的話

馬太福音:23:1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這經文中提到了,有許多人是很熱心的傳福音,一直要將人帶進教會裡,能走遍洋海陸地必然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結果卻是將這些人弄成了地獄之子,所以教會要盡量的回歸單純

第二點,大家要特別注意,如果你所生活的,所處的教會,就是常常泡在這樣的景況中,你也不要急著定罪,先有更多的尋求,禱告,然後去關心這些事,然後再跟教會的帶領者交通分享,分享你的看見或者擔憂,最後還是要回到聖經的原則

如果教會並沒有覺得這有什麼不好,而你又選擇在那個地方委身,那當然就是順服,就是等候

愛你所選的,選你所愛的,既然你選擇在那個地方聚會,那沒有理由不順服,沒有理由不委身

如果你裡面過不去,那你應該回到神面前,再一次尋求神的帶領

當我們漸漸明白了一些真理,我們更要避免用血氣決定,用律法定罪,需要更多為自己教會禱告,然後尋求,等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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