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2章

 

在這一章我們看完的時候,會有一個感覺,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福音的真理,也不是所有人都真正享受在基督裡的自由

而當時候許多人質疑保羅,因為他並不是一個有名望的人,也不是當時候教會的柱石,其實人都很容易根據外貌身份地位來評估一個人所說的,但我們要明白就算是領袖,就算是柱石,他也有可能犯錯與說錯的時候

有時有名望的人,他的真理不一定是正確,我們的心應該看重的是真理,而不是名望,這就像是今天教會中一個普遍的現象,很多人只聽牧師的卻不聽真理的

我們要曉得,我們愛牧師更要愛真理,牧師所傳講的若是聖經的根據,也是真實的,我們怎能不聽呢?

當我們都回到真理的角度中來探討,問題不就簡單多了嗎?

第二節中,保羅說他是奉啟示上去的,第一章的十二節,十五節,保羅也提到了兩次啟示

大家要明白,既是神的啟示沒有被啟示的人怎麼會知道呢?怎麼可能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呢?這不是更糊塗嗎?但這不是說保羅就我行我素,保羅雖得著了極大的啟示,但是他是有肢體的應證

第一節中說到他是同巴拿巴與提多一同去耶路撒冷,實際上巴拿巴就是當時候耶路撒冷教會所派出來的同工,而提多是外邦教會的一個代表,而當他與雅各磯法約翰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這些都證明了保羅所得著的啟示是有肢體的應證與阿們的

並且大家要明白 ,當時候保羅為什麼面臨這麼多的困難與質疑呢?

甚至他在第二節中說,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這個嚴重性不單單只是徒然奔跑,倘若耶路撒冷教會中的弟兄不明白他所傳講的福音

這些有名望的人就他們的一句話,一個行動可能拆毀了這福音的純正,也因為如此保羅在磯法的面前看他行的不正就當面抵擋他與責備

另一件我們也當注意的是今天很多人很喜歡用神啟示我神感動我

我們要曉得,那時候聖經還沒全部完成,我們沒有聖經可以來察驗

我也勸勉這樣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小心,我們的啟示或感動有聖經的根據嗎?有肢體的應證嗎?有環境的顯明嗎?帶下來是建造教會,還是拆毀教會,帶下來的是高舉神的名,還是高舉自己的經驗

我們要曉得,出於神的感動或啟示是不會互相矛盾與衝突的,神若給你感動不也給肢體們有感動來互相印證嗎?

最後我們來思想第二十節所說的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句話是保羅裡面的認識與得著,這是加拉太書的第一個十字架,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啟示與認識

願意我們每一位也都有這樣真實的得著,並持守住福音的真理與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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