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一節
約翰福音: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二十一節的這一句話,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在十四節中主已經講了一次
約翰福音: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在十五章第九節中,又講了一次
約翰福音:15:9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約翰福音: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一個人要怎麼樣被保守在神的愛中呢?就是遵行祂的命令
而祂的命令並不是難守的
在
約翰一書: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並且在
約翰二書:1:6 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也就是說,這是最起初神的心意,而且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大家要記得,在第十四章中講到愛祂,遵守祂的命令,同時也講到了聖靈保惠師在裡面的工作
而十五章講到了遵行主的命令,愛他,是講到了葡萄樹與枝子
,也是講到裡面一種聯合的生命
我們實際的狀況是靠著自己是愛不來的,是無法遵行神的命令的
最簡單的測試,當我們面對一個重複犯錯的人,我們還能夠不失去耐心,持續的愛他嗎?
如果我們面對一個重複傷害我們的人,我們真能夠如同主所教導的,真正饒恕他嗎?
有時我們看到一個人比我們更有恩賜,更有才幹,更被神重用
我們能夠真的成全,不嫉妒,不過不去嗎?
我想大家都有一個經驗,就是靠自己這些都是信不來的
大家想,當我們靠自己的時候,我們能夠愛一個人有多深,能走多遠呢?
有時候連最親近的家人,我們都會失去耐心,但主在這裡說這是命令,而且是需要遵守的
願意這樣行的人,才是真正愛主的
第二部份是如果一個人不是真正的愛主,主不可能向他顯現
大家要知道,珍珠不可能丟給豬,聖物不可能丟給狗
一個人若不是真正愛主,主怎麼可能向他顯現呢?因為他也沒有這個需要
大家可以想一個問題,我們愛主有多深呢?
我們願意付上多少代價呢?如果我們有一整天的時間做些無意義的事,甚至花大量時間追劇,滑手機,追逐自己的樂趣
甚至連一點靈修都不願意付上,這樣的光景怎麼可能是真實的愛主呢?
所以遇不見神,也不過是剛好而已
最後我們來思想
箴言:8:17 愛我的,我也愛他,懇切尋求我的,必尋得見。
願我們都是愛主,遵行祂命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