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十四6-7(4)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六節~第七節第四講

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14:7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跟學習是絕對的必要,因為我們所有信仰的生活,都是真理,認識帶下來的

錯誤的認識,不會帶來對的結果

今天我們舉一個例子,大家要領會,不要誤會,常常會聽到許多基督徒,自己對號入座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大家要知道,這一個根據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大家要知道,說這句話的是保羅,這一個根據在

哥林多前書: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哥林多前書:9:17 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大家看見了嗎?保羅是外邦的使徒,他被託付傳福音,這是神給他的責任,神要他去做的事

道理很簡單,給你的責任你不做
,當然就要被處罰,神給誰,就跟誰要

那麼這句話,我們用在自己身上是可以的,但不能用在別人身上,因為每個人被託付,帶領,光景都不一樣

而且新約中講到真正有禍了,不是不傳福音,是傳錯福音

大家仔細聽

加拉太書:1: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加拉太書:1: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加拉太書: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拉太書: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大家看見了嗎?保羅在這裡說了兩次傳錯福音,亂傳福音,他是會被咒詛的

我跟大家說,我曾經遇過一個人是這麼傳福音的,不論是誰,他傳福音都告訴人家,主可以幫你還債,可以解決你的問題,可以醫好你的癌症,凡你想要的,神通通給,剛開始很多人,因為聽見這樣的福音,就都到教會,經過了兩年後,有少部份的人留下來,更大部份的人離開了

並且離開的人,對基督的信仰,產生更大的迷惑,更大的抵擋,將來他們要信主就更難

我們不是神,不能替神亂開支票,更不能為了滿足人,妥協真理,或更改福音

我知道加拉太書這一段話,是因為有人把律法的觀念,割禮的觀念,參雜在得救裡面

但這樣一段話,也給我們相當的提醒,對真理錯誤的解讀,就帶下錯誤的道路

教會需要的是屬靈人,不是好人

大家要明白,將自己主觀的經歷,或經驗,看得比神的話還大 甚至沒有真理的根據,這就是別的福音

所有的異端都是這樣慢慢產生出來的

我們舉這個例子,讓大家可以明白,對真理認識的重要性,也才不會在胡亂的控告自己,或控告別人,或是將有禍當無禍,無禍當有禍了

盼望我們都在真道上面同歸於一,渴慕神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