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六節-第三十八節
約翰福音:10: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約翰福音: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約翰福音:10: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
主在這段話裡面,說出了三點,來證明他與父原為一,他就在父裡面,父就在他裡面
第一點,他是父所分別的
第二點,他是父所差遣的
第三點,他正在行父所行的事
大家要知道,這三點從外面看是一回事,從裡面看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先從新約與舊約的觀念中來認識這三點
如果我們活在舊約,那肯定要絕對的分別,要嚴謹的謹守一切的律例典章
不可嚐,不可拿,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誰觸犯了條例,誰就不潔,就都要按宗教的條例來獻祭
分不分別是從外面來認識,來認定
而第二點,神所差來的,都是要有受膏的記號,也要有印證
比如神揀選了掃羅王或大衛王,都差遣了先知撒母耳去膏抹他們,將他們顯在眾人面前,並且差遣了
祭司職份是可以世襲的,就是你的家族是祭司,你就是祭司
是用一個祭司的體制來傳承的,除非當時的以色列人屬靈光景非常不正常,神才會另外興起許多的先知,或者許多僕人,成為拿細耳人
而第三點,行神的事,只要守住了舊約的律例典章,就能被神祝福,就算做了神的事
但大家一定要記得,那是舊約,一個人活在舊約的條例裡,就是如此
但新約不是這樣,新約從我們的心開始
分別不再是外面的地點,或東西,是我們的心被神分別,那就分別了
大家要清楚,一顆分別的心,放在哪個地方,他都是聖的,因為神就在這心中掌權跟引導
而新約中的差遣,也不再是一個世襲的,或宗教的條例
這一點我們從施洗約翰身上就可以看見,他就是祭司的後代,順理成章,他就是個祭司,但他卻脫離了整個宗教的儀文,他是進到曠野中,不是呆在聖殿裡,他被差遣不是制度產生的,不是人手產生的,是父親自的揀選,呼召
大家如果仔細讀新約,會發現新約中所有的事奉者都是同一個原則
而第三個,神的旨意也不再是哪一件事才是,哪一件事不是,被神引導的都是,按神感動去做的都是
哥林多前書: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大家仔細看這一句話,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是可以榮耀神的
榮耀神就可以顯在無論作什麼
這些認識清楚了,我們就可以好好的反思,我們究竟是活在舊約裡,還是活在新約裡
明天我們再從主的身上來認識,這三點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