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八3-11

 

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節-第十一節

約翰福音: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翰福音: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翰福音:8:5 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約翰福音: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翰福音: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約翰福音: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翰福音: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翰福音: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翰福音:8:11 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是很完整的一段,所以我們會先讀過,然後有分幾次的交通

在約翰福音中,唯一一次提到文士的只有這裡

文士就類似今天學者,他們擁有律法的解釋權,他們是當時候被人尊敬的老師,拉比

法利賽人也是當時候的宗教領袖,法利賽是分別的意思,就是分別出來事奉神

他們都是當時候的宗教領袖

第三節說到,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大家先回頭想一下

約翰福音:8:2 清早又回到殿裡

這個時間是早晨,是每一天新的開始,是要先來到神的面前,是要先蒙恩的,但是他們卻只想著要抓耶穌的把柄,要定人的罪

第二點,這一個地點是聖殿,不是審判的地方,要審判可以帶到公會,有宗教的審判廳,也有地上法律的審判廳,都可以送去那邊

這是聖殿是讓人遇見神蒙恩的地方,不是要定人罪的地方

而他們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是最熟悉律法,最了解聖殿的規則

而且他們也說,這個婦人是正行淫時被拿的

既是如此的話,為什麼只有帶這女人來,男人為什麼不帶來

所以這是他們故意安排,要來試探耶穌的,要抓耶穌把柄

在他們心中早就判了他死刑,舊約律法上有幾條是必死的罪,拜偶像,殺死人,跟姦淫

而且按著律法的規定,也需要有兩個見證人,這一切都沒有只是為了得著告耶穌的把柄,就不惜玷污聖殿,違背律法,審判的原則

但最重要的都不是這些,而是他們的心,我們再強調一次他們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是最靠近神,最應該了解神的心意,最知道律法要怎麼運用

一般百姓不見得了解的很清楚,但他們這兩類人肯定是最透徹,最熟悉的

大家要明白,律法真正的意義,不是提供人定罪的依據,是要人轉向救恩

定罪是為了使人不再犯罪,如果按著律法的規定,他們的確有定人罪的權柄

但他們裡面的心,裡面的動機呢?

大家要明白,當我們擁有一種絕對的權柄時,更要謹慎,更要有憐憫的心,要有神的性情

權柄運用的原則是出於神,外面的依據是冰冰冷冷的律法,但裡面是愛與憐憫的性質

最後大家可以想看看,我們的信仰究竟把我們帶出什麼樣的心,我們是活在善惡樹的原則中,還是活在生命樹的原則中呢?

盼望我們都有一顆真正基督憐憫的心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