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六56-57

 

約翰福音第六章第五十六節-第五十七節

約翰福音:6: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約翰福音:6: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肉就是神的話,主是道成了肉身

血就是生命,透過吃喝

就是要得著生命,並且享受生命

基督徒的重點,不是事奉主,是享受主

事奉是從享受中出來的

大家要明白,當一個人天天吃喝享受主時,他會在不自覺中,就長出了主,就有主了的形象,就有了主的性情

他會不自覺中,就開始改變,這一個改變是全面性的

他的裡面會有神的性情,他的外面會有神的榮美,並且他會帶出真正的事奉,一種滿有能力的事奉

我們今天很多人的問題,是出在並沒有吃喝,享受主,就在事奉主

大家要自己曉得,我們是透過事奉來認識自己裡面屬靈的光景

事奉的人帶下來的應該是別人得益處,自己得造就

因為事奉是一種給,而能夠給是因為我們先有得著

而我們的得著最直接的就是吃喝主,從神的話裡面得著力量

我講白話一點,一個不能夠領受神話語的人,是沒有力量事奉的
,甚至有時候也不能事奉

事奉是真正蒙恩的人擁有的特權

我們被揀選,被召,首先第一最重要的,是要住在祂裡面

五十六節中提到了,常字,常在我裡面,常這一個字,原文就是住

常會讓人誤會,好像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

住是動詞,是持續的,是一直,也就是許多聖徒所交通的,與主聯合,就是住在祂的裡面

所以我們能服事,是因為主先服事了我們

是從住在祂裡面帶出來的一種能力

如果我們裡面就是這樣的光景,就不會有勞苦重擔,汗流滿面的問題

第二部份,我們來思想

約翰福音:6: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這一節經文中,提到了三次活這個字

這是主第一次稱天父為永活的父

主要讓我明白的,我們的天父,不只是生命的源頭,父就是一個永遠活著的生命,而子也在父裡面永遠活著

而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照樣,就是說沒有兩樣,絕對是這樣

主曾經對馬大說

約翰福音:11:25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翰福音:11: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今天父怎麼樣,子也怎麼樣,我們也怎麼樣,我們信這話嗎?

人生最大的悲劇與苦難,就是死亡

死中斷了所有的恩典與祝福,死是撒但與罪帶進來的

而付上代價的,卻是主

主要做的,不過是把人恢復到起初神造人時的心意

永遠的生命,不死的生命

我們要知道,萬物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以神為中心

當人死,萬物就跟著死

人受了咒詛,大地就受了咒詛,人得著祝福,大地就得著祝福

所以神在人身上的工作很簡單,把人帶回起初神的心意裡,永遠活著的心意

盼望我們所有人都吃喝主,住在祂裡面,活在祂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