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六53-55

 

約翰福音第六章第五十三節-第五十五節

約翰福音:6:5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約翰福音: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6: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昨天我們提到了,主不斷得說,表示這很重要

而主不斷得說,就是要我們持續得聽

我們所有人蒙恩的起頭,都是從聽道開始的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

持續得聽,不斷得聽,一直得聽,直到我們裡面被這些真理充滿

一個被充滿的人,自然就能夠給
,也就是行道

人能夠行道,是因為他聽道,並且得到

當主到馬大,馬利亞家裡時,主是怎麼說的呢?

路加福音: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馬利亞做了什麼呢?

在三十九節說,他只做一件事,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而這件事主用了四個相當重的話來表達

第一個不可少,第二個只有一件,第三個上好的福份,第四個是不能奪去的

大家想一個簡單的問題

我們對真理到底有多少的渴慕,我們是真的願意聽嗎?

聽一遍不懂,聽十遍就有機會懂,聽十遍不懂,聽一百遍總會懂

尋找的人總會尋見,叩門的主是會為他開門的

大家要明白,一顆渴慕領受真理的心,是絕對的重要

因為我們一旦不明白真理,我們就會憑著自己的感覺,看法,想法

就會像約伯的三個朋友一樣,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沒有正確的領會,就不會有正確的生活

主在五十三節這邊,再一次提到,實實在在,這句話在新約中只有約翰福音出現,共有二十五次

而主在講生命的糧時,就用了四次,在二十六節,三十二節,四十七節,跟五十三節

因為這些話真的太重要了,就算是猶太人彼此爭論,聽不懂,主還是繼續講

大家要知道,一個屬靈的原則,有些真理不是我們當下就可以立刻領會的,對門徒們也是一樣

有些話必須等聖靈降下時,他們才會明白,對我們也是一樣

有些話也需要等到聖靈的啟示,我們才會進入,而我們渴慕不斷得聽,就能讓聖靈來作這工,將真理打入我們的心中

大家再仔細思想,主說的

約翰福音:6:53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大家看,若不吃,就沒有,這表示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

大家再看看,主說得話

約翰福音:6: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主的話本來就實實在在,但在這裡,主還特別用,真是可吃,真是可喝

主的心是巴不得所有人都得著,但很可惜的是,不只猶太人信不來,連門徒也信不來

屬靈的事情都很真實,人一旦沒有得著就會枯乾

最終就會退開,但相對的,一旦我們明白了,得著了,我們整個屬靈光景就會翻轉過來

最後大家可以想看看,我們究竟有多少心是在渴慕真理

我們又給主多少時間,讓祂來說話呢?

盼望我們都在意主所在意的,也給主更多的時間,讓祂將我們帶進祂自己的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