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五14-16(2)

 

約翰福音第五章第十四節~十六節 第二講

約翰福音:5:14 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約翰福音:5:15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

約翰福音:5:16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作了這事。

我們要相信主的拯救都是徹底的,主的愛是愛到底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愛

如果主醫治了他的癱瘓,卻沒有給他勝過罪的力量,這就不完全

所以主在第二次再到殿中找他,要讓他明白,他是怎麼信的,他究竟得著了什麼?

第一點,你已經痊癒了,對於過去所有的一切,就是終結在這一句話,你已經痊癒了

第二點,不要再犯罪,從這一句話,我們的確可以看見,人一犯罪就無法走路,做錯事很本能的就會躲

這一句話也清楚的說到,他三十八年來的癱瘓,就是跟罪有關係

我曾經在教會中遇過一件事,就是有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婦女來到教會中,訴說了她過去所有的不堪,不滿,傷害,她就活在恐懼,害怕,眼淚當中,她也不敢去找她認識的基督徒或者她教會的牧者交通

那婦人就像是將殘的燈火與壓傷的蘆葦,那一天使他得著釋放了就是這句話,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經過了這個事件後,有些事我才漸漸的明白,人被罪壓傷的很徹底,但主的拯救比這更徹底,恩典永遠大過過犯

第二點,原來很多人真的不敢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原來很多人並沒有真正活在寶血的赦罪中

我很確實的告訴大家,大家要注意聽

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這一句話已經給了我們很完全的救恩的保證,所以我們完全不需要活在控告的裡面

當主跟他說,不要再犯罪,這一句話原文裡面,含著現在進行式,也就是說主既是這麼說了,事就會這樣成就,而且主會持續的把不犯罪的能力,放在他的裡面

萬一我們不小心又犯罪了,不要得著一種控告的心,而是赦免的心

在神人中間,有一位永遠的中保耶穌基督,凡來到主面前的,主總不棄絕他

第三點,在這裡主說到,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大家想,他已經因為罪的緣故癱瘓了三十八年,這還不夠利害嗎?還有什麼比這更加利害呢?

大家想,一個蒙過主恩又失去的人,跟一個沒有蒙過主恩的人,哪一個比較容易蒙恩呢?

一個人的可憐,就是他不再相信神會為他開路,不再相信神會醫治他,不再相信神會為他成就一切

大家想,如果一個人從恩典中墜落,不再有指望與盼望

一個人一旦連真理都不能幫助他,連主都不能幫助他,那就再也無人可以幫助他了

這裡的更加利害,並沒有說明是什麼,但那一個虧損必然比之前的更嚴重

我們要曉得,有些虧損是今生今世的,有些虧損是影響到永生的工程

當主跟他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這的確就是一句提醒,警戒的話

但我們要明白,當主這麼說的時候,就會給他恩典與供應

這一句話,並不是要叫人擔心,而是讓人明白前面,環境,有很大的挑戰,但人在主裡面自然能夠渡過一切的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