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四章第三十四節
第二講
約翰福音:4:34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食物既然是生命的必須與滿足,在食物的選擇上我們要更仔細,按道理基督徒應該以神的話為中心
耶利米書: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阿,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
約伯記:23:12 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我知道很多弟兄姊妹會看很多屬靈的書籍,但是我們要小心,很多屬靈的書籍,它背後是人的思想,是人的觀念與看法,甚至裡面有很多的講解是與真理背道而馳
比如說我今天要交通基督的寶血,我可能將羅馬書的寶血拉出來,福音書的寶血拉出來,甚至把約翰書信的寶血拉出來
弟兄姊妹這些看起來是對,但實際上是錯的,因為神給他們的啟示跟帶領,就算是寶血會有不同的啟示與交通,但我們很容易就按我們自己的感覺跟想法,結果看起來是以經解經,但實際上卻是互相衝突
所以我們在真理的認識上,不只要回到聖經的原則中,更要遵重聖經本文的啟示,與上下文的對照
因為一旦我們錯誤的認知又堅持己見,只是會將自己放在更黑暗的景況中
所以我們也要想一想,我們真的渴慕神的話嗎?我們能看懂聖經嗎?
還是我們只想聽我們想聽的,讀我們想讀
第二點就是關於這一節神的旨意,關於這一點我們也常常落在兩個極端中,第一種現象是許多人從不顧神的旨意,他只想按著他的情慾,按著他的想法,他的感覺來行動,他實際上是任意妄為,偏行己路
而另外一種現象是他在自己裡面一直鑽,一定要聽見神說話,一定要有什麼兆頭,一定要出現某一種現象,他才認定這是神的旨意
弟兄姊妹信仰沒那麼複雜,不要把自己搞得神經兮兮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講到婚姻的問題,其中有幾個原則可以讓我們明白
哥林多前書: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
哥林多前書: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
哥林多前書: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
哥林多前書: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
哥林多前書: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我們從保羅的這些回答中,我們可以看見,保羅是很清楚什麼是他的意見,什麼是神的感動,而且神也給他一定的權柄,按著他感動的回應,甚至按著他的權柄來吩咐
我們要曉得新約中是神活在人裡面,一個人的心越純淨,越不參雜,他裡面的領受,就越能將神顯明出來,認識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那是很自然的一件事,那是在生活的日用飲食中就可以顯明出來
我想我們更需要調整的是我們真的想遵行神的旨意嗎?
我們要曉得,一個人要遵行神的旨意是要付代價的,就像我們常常會聽到許多人會說,我真的是一心一意全然愛神
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當我們的心願真的是如此時,神就很自然的會將我們裡面不是一心一意全然愛神的東西暴露出來
甚至將這一種東西打破,拆毀,如果我們沒這個心,就不要許這個願
那我們也要想一想,為什麼信主了這麼久還不願意按著祂的旨意行呢?
最後我們來思想
希伯來書:10:7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盼望我們都是一個按著真理,按著神旨意而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