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三章三十一~三十六節 第六講
約翰福音:3:31 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約翰福音:3:32 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
約翰福音:3:33 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約翰福音:3:34 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約翰福音:3:35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今天我們要來認識這最後一個部分了
約翰福音:3:35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大家再仔細思想
約翰福音:3:35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也就是說主已經得著了所有的權柄,所有的萬物萬有,都是在主的手中可以調動的
而這萬有中包含了一群至死不願悔改的人,還有抵擋到底的魔鬼
我們要曉得,萬有在主的手中,但主並不勉強人,主雖然有無止盡的恩典與憐憫,但是祂尊重人的選擇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我們可以這樣說,所有的萬物萬有都是預備讓得永生的人為祂效力的
而不信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關於這最後這一句話,我們要有更深的體會,並不是他的人生不順遂,遇到災難,或有病痛,才叫做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關於這一點,我們要再從浪子的故事來認識,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提到了浪子,他離開他父親的家的時候,他那時候就是浪子,他後面不管有沒有把家產敗光,有沒有淪落到與豬搶豆莢,他離開父親時就是浪子
假如他在外面混的很成功,很有成就,很被人尊敬,他仍舊是浪子,因為他已經離開他的父家,神的震怒也是一樣的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這就是生與死的問題,這就是神眼中的事實
而得不著永生的人,他本身就存在著神的震怒,這樣的人也許在世上,他是很有成就的,他甚至是很被尊敬的,也可能幫助了很多的人
大家要曉得,一個不願意就近光的人肯定就是在黑暗裡
如果一個人靠自己的意志力可以戰勝環境,戰勝病魔,戰勝失敗,他不需要神就可以活得很好,人沒有神,不倚靠神,還可以活得很好,這絕對不是一個祝福
如果連患難,連絕路,都不能夠叫人醒悟過來,那就證明這個人身上墮落的很深,那也不是神要的人
關於這一點,我們都要求神更多的來幫助我們,如果我們所愛的家人,我們一起生活,倘若他們不認識神,他們遭遇了許多的事情
弟兄姊妹,我們要求神是憐憫他的靈魂,求神開他的心眼,讓他能夠真正謙卑來認識神
而不是求神更多祝福他一切順利,如果他不認識神,不依靠神 ,又能夠一切順利,他會離神更遙遠
從這最後一節中,我們可以這樣說,當一個人不信子,得不著永生,他已經活在神的震怒中了
而一個真正信子得著永生的人,他是活在聖靈的無限裡與神的平安中
盼望我們所有的人都活在神的恩惠與慈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