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三27-28(2)

 

約翰福音第三章二十七~二十八節   第二講

約翰福音:3:27 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

約翰福音:3:28 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昨天我們提到了,屬靈的事不是我們想要就能得著的

而另外一方面,如果我們沒有心願,不想要,那肯定是得不著

這就像是一個人很努力賺錢,他不一定能夠賺到錢,但是他不努力就肯定賺不到錢,人不能得什麼,是要讓人認識一切都是出於神的

哥林多前書:4: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哥林多前書:4: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在這裡保羅講到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人很容易高舉人,就像是這裡約翰的門徒來跟約翰說,人都往耶穌那裡去了

第二件事,人能夠有所得著,有所領受都是神的恩典,所以如果我們看得清楚,既是神給的,天上賜的,人就更該將榮耀歸給神

而我們更應該注意的是主的自己,而不是外面的事工

有一位很有名的聖經學者麥爾,他曾說過一件事,他所處的教會是在市中心當中,左邊是一個很有名的解經王子摩根的教會,右邊也是一個很有名的講道王子司布真

要聽解經的往左邊去,要聽講道的往右邊去,總是沒有人往他這裡來,每個主日他都看著人群越來越少,起初他的心中也很酸,也過不去,後來神感動他要為他們祝福,要為離開這裡的人祝福,他經過一段時間掙扎之後終於降服下來

慢慢的他的恩賜,他的託付也被顯明出來,他所服事的教會也成為一個很豐富的教會

這一切從哪裡開始的呢?從他完全順服之後才開始的

我們要明白,一個人蒙恩最大的難處,最大的攔阻,不是外面,不是環境,不是別人,乃是自己

當一個人把自己放的太大時,什麼都過不去

弟兄姊妹,有些事情我們要真的求神憐憫,如果一個人在教會裡面還貪愛虛浮的榮耀,還要建立自己的宗派,或者用敬虔當作得利的門路,這些都是很可憐的

在二十八節中,約翰再一次告訴所有的人,他說我不是基督,乃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從這一節經文中我們看見,約翰忠於他的託付,守住了他當有的見證

弟兄姊妹,我們再強調一次,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他是眾人在沉默四百年後,第一個聽見神的聲音,連希律王也怕他

而他自己很清楚知道不過是一個奉差遣的,甚至在第一章二十七節中,他曾說就算是為主解鞋帶他也不配

他後面說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一方面也讓他的門徒認識他始終如一

盼望我們所有人都是在服事中真實的蒙恩,讓人看見了是主,高舉的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