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23-25人心裡所存的(4)

 

約翰福音第二章23~25節
人心裡所存的 第四講

約翰福音:2:23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約翰福音:2: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約翰福音:2: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主不將自己交給人,是因為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而人得不著神的交託,是因為人不知道自己心裡所存的

在普世的價值觀中,我們常常會聽見,有人會勸勉跟教導說,要有自信,要肯定自己,要說積極正面的話,要心存善念,這些觀念,這些教導,在我們還沒有神以前都是對的

但是當我們認識神以後,這一種教導與價值觀都全部要丟棄,因為這一些教育都是以人為主,是人本主義,我們的信仰並不是這樣

人的自信是要建立自己,使自己更強大,帶來的就是更驕傲

我們講的是信心,是建立在真理中,是建立在聖靈的運行裡,人的教導是要肯定自己,但人的心是污穢詭詐的

這樣的肯定,只會將惡與罪藏在心裡

所以聖經給我們的教導是對付自己,而人的教導是說話要積極正面,話是有能力的

弟兄姊妹,聖經從來沒有說人的話有能力,聖經只說神的話有能力,神的話永不改變,立定在天

人若裡面沒有真理是不會有能力的,人的教導是積極正面,明天會更好

但聖經卻告訴我們,天地像一件舊衣服一樣要捲起來,明天不會更好,世人活在罪惡的裡面,最終帶來了是審判

我們不是活在所謂人架構的積極正面中,我們是活在飛越黑夜與白天的交替裡

主給我們應允了是在世上有苦難,在我裡面有平安

我們的信仰是站在世界價值觀的對立面

新約中講建立自己只有一處,是在

以弗所書:4:16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大家要曉得,這句經文是出現在第四章,他是經過了第一章心靈的眼睛開啟,看見是何等豐盛的榮耀,知道了自己是教會,是身體的一部份,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他是經過了第二章,經歷了神的豐富,憐憫與大愛

並且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滅了冤仇,造成一個新人

他是經過第三章揭開了基督的奧秘,知道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並且知道愛是從信心中帶下來的,是建造在基督裡的

以弗所書:3:17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並且來到了第四章,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最後才帶來這第十六節,在愛中建立自己

這個愛不是人的愛,這個愛是神的愛,而這個建立自己,也不是在自己裡面建立,是在身體的原則中建立,是人被成全在身體裡

信仰不是心理學,不是人本主義,先有拆毀自己,才有認識自己,最後才能建立自己

這過程中經歷了血,經歷了祭壇,經歷了人的消失,沒有這些生命的轉換,人就要肯定自己,或者否認自己都是錯的,都是舊皮袋

為什麼主不將自己交託給人呢?因為人心裡所存的,充滿了世界的價值觀,充滿了世界的味道,甚至充滿了撒但的靈,人甚至看見了神蹟,也將這一切架構在他自己的錯誤觀念上

所以當我們心還未被攪動,還未被拆毀,還未被光照以前,是不可以交託的

我們裡面有多少拆毀,就有多少認識,也就有多少的建立

盼望我們心裡所存的,都經過祭壇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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