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一4-5

 

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四節跟第五節

約翰福音:1: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翰福音: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在第三節中我們可以看見,神的作為,祂所造的萬物,但進入第四節裡面我們看見的是神的自己,生命在他裡頭,這個生命指的就是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就是人裡頭的光

我們要明白,生命這個詞是對著人而言的,神是靈,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神的生命進到人的裡面,就是聖靈內住在裡面的景況

而聖靈在人裡面的引導與說話就成為人裡面的光

從這經文中我們也可以看見,光是從生命中發出來的,先有生命,才會發光

而當人得著了生命,自然就會發光,自然生活就會正常,有光的地方,就沒有黑暗

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怎麼樣需要光,也告訴我們一個屬神的人何等需要光,人被罪給破壞過之後,萬物也一同受到了咒詛,全地都是處在黑暗的景況中

這被罪破壞過的生命或者大地,我們都把它稱為舊造,而舊造所依靠的就是自然律裡面的太陽光,但這一些終究會過去,就像是天地都要過去

而一個屬神的人他稱為新造,他所依靠的就是神的自己,神在他裡面的引導,要將屬祂的人最終帶入新天新地當中,神就是這新造的光

簡單說人沒有神就是活在黑暗中,人沒有神,就是沒有光

約翰福音: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活在黑暗中的人,本就不習慣光的生活,就如同許多的人為什麼不願意信主,因為他自己也知道他裡面有些東西跟神的屬性不一樣,是神所不喜愛的

比如說藏在人裡面的驕傲,自私,貪婪,甚至外面所顯出的抽菸,喝酒,打牌等不良的習慣

大家想,當一個人做錯事時會良心不安,因為人雖然被罪破壞過,良心的功用降低,還是存在的,但一旦人麻痺了,剛硬了,不理他了就漸漸習慣了黑暗的生活,到那時候,光要照進來也進不來,因為黑暗是一種權勢,是一股力量,黑暗會本能的逃避光

表面上人是有一種壞習慣上癮,或者一種抵擋拒絕,人好像按著他的本性做出一種決定,但實際上都不是這些原因,是因為他裡面有一種黑暗的權勢

這一股黑暗的權勢,會顯在人剛硬的心上,在新約中就稱它叫做肉體

通常跟黑暗連結在一起的都是死亡,憂愁,邪惡等等,所以一旦神的生命光要進來時,就會在人裡面產生極大的衝突與爭戰

大家要明白,能夠接受光的都不是人自己能做到的,這絕對是神極大的憐憫與揀選,一樣在墮落中所有的命運都是死亡,一樣在黑夜中沒有人會走出正確的路,能夠不消失在黑夜中,那必然是神極大的揀選與憐憫

大家再從創世紀中可以體會到一點,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時候,是先從神的光進去,才帶出生命

而新約中完全是不一樣的,是先從基督的生命進去,才帶出後面光的見證

這一點至少要提醒我們,所有新約中人蒙恩都是先得著基督的生命,先接受這個救恩,後面自然就為主發光

願意我們所有人都活在聖靈的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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