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3章

 

第三章中特別提到了稱義之道

第十一節說

加拉太書: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第六節中也提到

加拉太書: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因信得生,以信為本,因信稱義,這一些都要告訴我們人能夠得救,不是靠著行為,不是藉著律法得的

就像是二章二十一節說的

保羅在那裡說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大家想,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那基督還需要死嗎?

全世界所有的宗教,都是靠行為,靠自己,靠苦修,但那是宗教,基督的信仰不是,是以信為本

這句話讓我們更多明白救恩,它不是根據律法,也不是根據割禮,也不是人的自己頭腦所想的那樣

信原文裡面就是接受,就是神一說話,聖靈運行在人裡面,使人裡面有一個信心,有一個能力,去接受神所說的話,而當人接受了以後,自然就帶出了生命的轉變或行為的見證

這就好比亞伯拉罕因信神所說的話,當神要他獻以撒的時候,他沒有問為什麼?他也不討價還價,他很本能的就用行動,他的行動就將他的信心顯明出來

而第六節中提到,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這句話讓我們更多明白救恩,不是由於律法,也不是由於割禮

創世記第十五章第六節說

創世記: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而他在過了十三年後才行割禮

最後在第二十六節中提到

加拉太書: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拉太書: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拉太書: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這裡所謂的成為一,是相當重要的認識,這個一打破了猶太人希利尼人種族的區隔,猶太人要的是神蹟,希利尼人求的是智慧,各自在自己的文化背景習慣都不一樣,所以這個一打破了種族的界限

而自主的,為奴的,這是在地位上面的不同,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也打破了這個階級

在這裡大家要更多思想,教會裡面沒有董事長,沒有所謂員工,社會上的地位那是在世界用的,在教會裡面這些都要死,在教會裡面這一切都應該拿掉,我們所有人都是弟兄姊妹,都站在救恩的磐石與根基上

而第三部份所提到的,或男或女也都一起成為一,我們要知道兩千年前女人跟孩子都是被輕看的

我們若裡面真的明白,真的這樣認識,我們就會曉得,在基督裡遠勝過一切肉身的關係,而在基督裡也要打破一切肉身的限制

大家要明白,在神的眼中,真正的家人並不是血緣的關係,也不是親屬的關係,而是在基督裡成為一

願意我們身上都顯出二十七節所說的

加拉太書: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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