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中我們看見前半段講到了福音的能力與福音的內容與實際後半段提到了外邦人的罪
而在第二章中所提的是猶太人的罪聖經中只要提到猶太人都是預表著基督徒也就是選民
那麼外邦人的罪是顯在哪邊呢?
在一章的二十九節後面提到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等類的
而他們的傾向是在第三十二節
羅馬書:1: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那猶太人的罪是因為有律法的一個約束與光照所以不敢公開的去行卻是偷偷的去行
就如同
羅馬書:2: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羅馬書:2: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羅馬書: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羅馬書: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我們知道有很多人不願意來信主不是因為沒有基督徒而是因為有基督徒
許多基督徒因為行為上面的錯誤沒有真正的蒙恩沒有真實神兒女的見證而作了反見證
就像是猶太人一樣只落在了律法儀文割禮等類外面的這種動作裡面卻沒有真實的悔改以致人不願意走進教會也不願意來認識這位真神
而在這一章中也說了五次審判這個字
第一次審判出現在
羅馬書: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這裡提到是真理的審判真理就是永不改變不是按著人的尺度人的標準跟人的想法
而當我們在說別人不好自己行的跟別人其實一樣的話那我們就是論斷
在這裡我們還要需要跟愛裡說誠實話做一個區別
論斷指的是裡面有一個心是驕傲的
論斷指的是站在審判官的位置上要來釘別人的罪
論斷是以自我為中心來做出的一個判斷裡面參雜自己肉體的敗壞
甚至眼中有一根大梁木所以我們不應當論斷但是我們需要有判斷
在愛裡說誠實話是要使人有機會回轉有機會蒙恩所論說的是根據事實不加上自己的偏見與主觀並且動機與態度都是因為愛他
就好像是腓力比書四章中保羅也曾經訴說有兩個女人友阿爹跟循都基勸他們要彼此的同心
在提摩太前書一章二十節中也提到了有兩位許米乃與亞力山大他們已經敗壞了保羅將他們交給撒旦
而在
約翰二書:1:9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約翰二書:1: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
約翰二書:1:11 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而在
約翰三書:1:9 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約翰三書:1: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
從這些經文中我們也可以明白我們不應當論斷但我們應該判斷
那麼第二章中第二個出現的審判是在
羅馬書: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其實神察看內心有時候我們看起來跟別人不一樣事實上都是一樣都是亞當的性情裡面都是一樣的詭詐環境可能不一樣但裡面的敗壞是一樣的
羅馬書: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這是第三次出現的審判
而這裡面有一句話說為自己積蓄忿怒
我們要曉得每一次的聚會都應該是累積恩典
倘若這個恩典沒有得著反而心中更黑暗裡面更多的詭詐那就是積蓄忿怒
一但神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就不再有機會了
第四個審判出現在
羅馬書: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從這一句話我們也可以曉得所有暗中隱藏的事都必需面對神
有時候我們聽到某某人如何某某人如何他的事情被顯明了事實上這是神的憐憫好使他有機會悔改
大家想倘若我們帶著黑暗怎麼去面對神怎麼面對將來神公義的審判呢?
最後一個審判出現在
羅馬書: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這句話的意思簡單的來說外邦人沒有神反而做得比我們有神的人更好
比如說外邦人沒有律法上面所規定的孝順父母他們能孝順父母而我們主內的卻不願意孝順父母豈不是比不信的更不好嗎?
所以當這兩種人擺在一起的時候就看出了人對神的虧欠
盼望我們都活在第七節中所說的
羅馬書: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