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6章

 

第一節說

加拉太書: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加拉太書:6: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這一章中提到了,愛心的實行與操練

第一節中提到了,是偶然被過犯所勝,不是偶然勝過過犯

而且這裡所提的過犯是無心的,不是常態的,不是重覆的犯錯,重覆的犯罪

後面說,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屬靈的人,並不是指很特別的人,並不是指神職人員,所有的神的兒女都應該是屬靈的人

屬乎聖靈的人,讓聖靈引導的,順著聖靈行事的

而溫柔的心更說到了,不是憑肉體的,血氣的,溫柔就是沒有自己的人,溫柔就是能經得起碰撞而去服事,去扶持的人也要很小心,不要在人的錯誤與軟弱中打轉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而這個可憐之人也習慣了自己的可恨之處

大家要明白,有許多人是很習慣的,在可恨之處折磨自己也折磨別人

倘若我們沒有能力會被引誘,那就不要去碰,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去碰大痲瘋

那麼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有沒有被引誘呢?

實際上,這是很容易分辨的,當你服事完是喜樂滿足,還是愁苦憂傷,服事完有沒有陷在一種錯誤的情緒中,或被對方錯誤的言論所影響,這些現象都告訴我們,我們已經越過了本身的能力

大家要記得,我們能夠給,是因為神先給我們,能夠服事,是因為神先服事我們

一旦越過了,人自然就會勞苦重擔,而第二節中提到了,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與第五節中所提到的,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這裡面的界限要怎麼樣來看待呢?

大家要明白,重擔跟擔子是不一樣的

重擔是難處,是現在他所無法承擔的,這需要在身體的原則中互相的擔當

我們也要知道,所有的肢體都是消失在身體裡的,肢體能有力量,都是身體給的,手很自然的會幫腳來抓癢,腳很自然的會走去身體想去的地方

所以這裡互相擔當,不單單只講到愛心的見證,更講到身體的彰顯

而擔子指的是人本就有的本份與責任

事實上,當一個人活在自己裡面時,是不會有身體的感覺,也不會有身體的看見

最後我們來思想第十四節

加拉太書: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很本能的會訴說,我們所看重的,會誇口我們所引以為傲的,能誇主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是因裡面這個我已經下寶座,已經與主同釘,而當基督的十字架活化在我們眼前時,世界自然就失去了光彩

願我們大家都活在第十七節的光景中,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我們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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