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屬靈的眼光看透本物的真像
希伯來書: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希伯來書:10: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希伯來書:10: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希伯來書:10:7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舊約律法的條例是一條一條的寫出來,要人遵守,要人按著做,你做得到就能得到
但新約不是這樣,新約是在長成基督的身量中,很自然的顯明出來
大家想祭物和禮物是神不願意的燔祭和贖罪祭也是神不喜歡的,那麼神既不願意又不喜歡為什麼要有呢?
因為基督還沒有到來,救恩還未顯明,所以神就讓影子照在人間,好讓人知道有一個本體的存在,這個影兒是有它的階段性任務與功用,但它不夠完全,就像是獻祭祂可以除掉罪,卻沒有讓人有勝過罪的能力
就像是律法它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你按著律法的指示去做就可以活過來
但是他沒有給你走上這一條路的恩典,所以神的這個不願意不喜歡是因為這一個裡面有欠缺,他是夠不上神的心
所以在第七節中才所說到,神阿,我來了,這是詩篇四十篇第七節的話,是神的靈藉著大衛預先所發表的 ,而新約的一切就是從這裡開始神阿,我來了
希伯來書:10:9 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那麼主來了對我們又有什麼意義呢?
希伯來書: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大家仔細思想這經文,這應許有多大,這一次的獻上所成就的是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這裡沒有說用你後面的行為來換成聖,也沒有說獻上他身體以外的東西可以成聖,更沒有說成聖是將來以後才會發生的事,這裡說的是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我們都要求神開眼使我們恢復這屬靈的看見,基督身體的獻上就成全了神的旨意
而我們都是站在成聖的地位上來追求成聖或者說我們都是站在成聖的地位上來顯出成聖的生命,要不然第十四節中我們要如何看待呢?
希伯來書: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伯來書:10: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
聖靈所作的見證就是
希伯來書:10: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最後才來到了第十九節,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到至聖所,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如果你問這些事究竟是怎麼發生的,按著我們的思想,邏輯,觀念是想不通的,但第十五節為我們解開了這一個疑惑
希伯來書:10: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
這一切都是聖靈的工作,站在人的這邊永遠都是很高很難做不到
請大家再思想這一章的後半段提到了哪些事呢?
三十四節中提到,有些人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更長存的家業,有些人經過了無數的挫折與軟弱並沒有丟棄勇敢的心,因為他們知道必得著大賞賜,因為他們知道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所以他們就願意忍耐,他們都是因信得生絕不退後的人,他們都是活在主掌權的景況中來等候主的再來,他們都在憑信得著應許的光景中走向那應許之地
願意我們所有人也都活在這樣的光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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